教育部:推出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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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15:21 CCTV《全球资讯榜》 | ||||||||
教育部今天推出了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新规定首次明确了学生具有申辩权和申诉权。教育部学生司司长 林蕙青:新〈规定〉新增了一章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在对学生实施处分时,赋予学生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同时规定 了学生权利救济的程序和时限。 新规定还扩大了高校办学的自主权,根据《新规定》,高校可以自己确定学生的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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