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医师用药监控通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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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17:17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3月29日电(记者王娅妮)山东省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16所省部属医疗机构建立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制度,每季度对本院用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进行汇总排序,对排在前10位的药品及其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将被淘汰。 山东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对使用了被公示药品的医师,按照其用药量多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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