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发生重特大案须辞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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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2:24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公安部将出台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几种情形的具体规定,凡因领导不力和工作失职,导致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社会安全事故、重特大案件、治安长期混乱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班子和队伍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干部都要按照规定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公安部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表示,今年公安机关将加大办案力度,清除害群之马,纯洁公安队伍。公安部已开发出了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将在全国推广运行。同时把查办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涉警命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等案件要一查到底。 记者还了解到,公安部门今年还将重点解决民警酒后驾车、工作时间饮酒和赌博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着重解决看守所、戒毒所、收教所、拘留所等羁押场所牢头狱霸、人犯脱逃、民警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乱收费、乱取保等突出问题。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在办理证照、车牌过程中存在的出卖出租、异地办理等突出问题,剖析成因,提出治理对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