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气用事付代价4片瓦赔64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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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2:32 新晚报 | ||||||||
本报讯 (张泓 徐建中)因邻里纠纷而意气用事砸碎他人住宅房瓦,法院判决,房瓦的修缮费由砸者买全单。 张某、薛某是邻居,因土地边界纠纷,薛某一怒之下将张某住房的房瓦砸碎4片。张某要求薛某赔偿购瓦费、人工费、交通费等2000元。薛某提出,换瓦也可以,但前提是要解决双方的土地纠纷。
松北区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薛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财产权应予以赔偿;薛某提出先解决土地纠纷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鉴于薛某同意自行为张某换瓦、张某也认可的情况,参照当地价格,法院判决:薛某更换、修缮张某住房房瓦;逾期未执行,则由薛某赔偿房瓦损失648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