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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卖夫房合同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2:32 新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素梅)到中介买二手房时,切莫偏听偏信,一定要亲自弄明白“这房子到底是谁的”,否则会吃哑巴亏。日前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案,给那些买房者提了个醒儿。

  赵天想买一处一屋一厨的二手房,2003年9月,他在报上看到一家中介的房产信息,相中了位于南岗区人和街的一处住房。赵天通过中介与登记卖房者黄丽见了面,看房后赵天很
满意。当年10月,赵天与黄丽在该中介公司签了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书,赵天向黄丽交了购房定金3万元。合同书约定,黄丽将于2004年2月末将住房交与赵天使用,并同时办理该房的过户手续、交齐所有房款。

  到了2004年2月末,正准备接手新房的赵天却接到法院一纸传票,告他的是黄丽的丈夫陈文辉。直到这时,赵天才弄明白,原来该房的所有权人是陈文辉,黄丽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出售丈夫名下的房产,陈文辉请求判令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书无效。

  赵天得知真相后,气愤异常,认为黄丽夫妇有欺诈行为,是黄丽违约,要求赔偿损失,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中介公司也认为原告陈文辉的诉请无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给付中介费。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丽未经陈文辉同意,擅自将其房产出售并签订合同是违法的,该合同书侵犯了陈文辉的利益属无效合同。而赵天及中介未认真审查房屋所有人的意见,双方也有过错。一审判决:该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书无效;黄丽给付赵天购房定金3万元,并支付该款的利息。

  日前,市法院驳回赵天及中介的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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