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宗教管理将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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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2:34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李莉)境外组织者或个人不得在我省散发宗教出版物;利用宗教活动骗取钱财者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今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这是我省第一部宗教事务条例,出台这部法规将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条例(草案)》共九章六十条,主要规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宗旨、依据和各宗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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