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省宗教管理将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2:34 山西新闻网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李莉)境外组织者或个人不得在我省散发宗教出版物;利用宗教活动骗取钱财者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今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这是我省第一部宗教事务条例,出台这部法规将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条例(草案)》共九章六十条,主要规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宗旨、依据和各宗教应
坚持的原则;明确了宗教事务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对经营宗教用品、接受捐赠、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拍摄电影电视片、宗教文物的保护作了相应的规定;规定了宗教涉外事务的原则及开展宗教对外交往活动的报批程序等。(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