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有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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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3:04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程洁)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今后我省将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管理,这是今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的。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招生工作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和实施,缺乏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为此,教育部决定,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即改变学校按归属部门和类别分
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一考多分流”,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招生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和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学校须根据录取结果,提取初中毕业生电子档案材料,确保录取结果的真实准确,避免重复录取,杜绝招生过程中截留、扣压学生档案的情况发生。对中等职业学校新生报到后出现的缺额,应及时进行补录。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入学,可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实行注册入学。招生结束后,报招生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建立新生学籍。 据初步统计,到去年年底,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达到17.06万人,其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招生数达14.06万人,技工学校完成招生数达3万人。四类中职学校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5.82%。(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