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学生管理规定不禁止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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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4:24 大连晚报 | ||||||||
新大学生管理规定不禁止结婚但并不意味着提倡大学生结婚;《规定》还增设了考试作弊可开除学籍、不得登录非法网站等规定 据中新社电教育部昨天公布了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它将取代沿用了15年的旧规定。新《规定》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新版规定并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就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这主要是基于《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对于公民结婚已经作出了完整的规定,同时不对大学生结婚作出禁止性
新《规定》新增了“学生权利和义务”一章。明确要求学生在退学处理或违纪处分方面具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学校有明确程序予以保证,并取消了处分种类中的“勒令退学”。《规定》还要求,学校调整学生专业必须“经学生同意”,取消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将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明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新《规定》依法扩大了高校办学自主权。取消了国家对学校考试、补考、成绩评定方式以及留降级、重修、退学的不及格课程门数、在校最长学习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并将这些问题的决定权下放给高校。 《规定》增加了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给予开除学籍等规定。增加了“学生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内容。 作者:中新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