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车祸伤员冻死路边 11名警员被辞退记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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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4:43 重庆晨报 | ||||||||||
五家单位均未采取措施 3月12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衡阳市29岁青年张衡生被人发现死在公路边。据调查,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虽然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茶恩寺派出所、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茶恩寺镇政府民政所等5家单位相继接到电话报案,但他们均未采取得力措施。无助的张衡生最后在交加的雨雪中因为伤病和饥寒悲惨地死去。 警方定性为恶性事件 面对沸腾的社会舆论,湘潭市公安局及有关部门按照上级指示展开的初步调查认为,“张衡生事件”是一起严重的因群众观念淡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缺乏,不履行职责导致当事人死亡的恶性事件,它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形象。 湘潭市公安局在调查后认为,综合分析“张衡生事件”,警方在4个环节上存在问题: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处警要求不严格,接警员严重违反接处警规定。湘潭县交警大队严重违反值班备勤规定。茶恩寺派出所民警对群众报警推诿,基础工作不扎实。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对工作极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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