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台制度 失职酿大案领导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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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4:43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29日电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公安部将出台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几种情形的具体规定,凡因领导不力和工作失职,导致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社会安全事故、重特大案件、治安长期混乱、黑恶势力猖獗,以及班子和队伍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干部都要按照规定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公安部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表示,今年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有警不接、出警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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