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须持新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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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5:2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元龙实习生薛梅)今年起,在成都市锦江区、成华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含高新区)内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入学有了新规定(本报28日曾作报道)。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5日起,进城务工农民本人可开始在务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免费领取劳动合同,5月份向所在街办申办有关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成都市政府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毛志雄在会上介绍了今年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入(转)学申请的新规定。据成都市教育局局长杨伟介绍,今年成都城区估计将接收2万名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劳动合同要新的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申办《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所需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本人在本市城区就业务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要用新版的。新版劳动合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编号、免费发放,有防伪标志,需要重新换签或新签。 申办得到《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后,农民工子女同本市城区居民子女一样,于6月7、8、9日3天到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登记,由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其入学,按“一费制”规定项目缴费,免收借读费。 同时,非毕业年级的农民工子女,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转学证明,本市城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接收毕业年级的农民工子女转学生。有《居住证》更方便 据介绍,凡是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要求送其子女到本市五城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享有与本市五城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不需要办理向街办申请等手续,也不用换新劳动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