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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下月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5: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杨在文)4月1日,我国第一步电子商务国家法律《电子签名法》及其配套法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将生效实施。昨日,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梅绍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将对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电子签名法》规定,经电子签名的电子文档与传统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梅
绍祖说,这样一来,尤其是对相隔较远的交易双方来说,就不用通过邮寄或者坐飞机去签合同了。“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

  梅绍祖认为,该法很具开放性,虽然从条文规定来看主要适用于电子商务,但又不完全局限于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也同样适用。例如,政府购买时,也可以签“电子合同”。《电子签名法》为电子政务的发展预留了很大空间。

  梅绍祖解释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进行“签名”。举个例子,协议双方确认合同内容后,甲方把装有自己“电子印章”存储卡接入电脑,通过签名软件输入密码后,一个公司印章就印在指定位置上。

  梅绍祖说,电子签名必须是可靠的电子签名,须经过有资格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月1日同时实施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对认证机构的资格及认证进行了详细规定,取得信息产业部核准的资格才能开展认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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