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1警务人员受严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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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5: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湘潭市公安局在调查后认为,综合分析“张衡生事件”,警方在4个环节上存在问题: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处警要求不严格,接警员严重违反接处警规定。湘潭县交警大队严重违反值班备勤规定。茶恩寺镇派出所民警对群众报警推诿,基础工作不扎实。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对工作极不负责任。 湘潭市公安局就上述环节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员朱京燕、湘潭县交警大队接警员张罗山给予辞退处理,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等单位的另外9名直接或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新华社)新闻回放男青年雪夜离世 3月12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衡阳市29岁青年张衡生被人发现死在公路边。据调查,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虽然当地居民曾向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茶恩寺镇派出所、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茶恩寺镇政府民政所等5家单位相继电话报案,但他们均未采取得力措施。据悉,当地一名医生对伤者的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张衡生当时仅仅是双脚骨折,不能动弹,但还不致死亡。还曾有居民想把伤者接到家中或者送往医院,但害怕伤者突然死亡招来麻烦,便都作罢。无助的张衡生只能横躺路旁,5天5夜中没有任何单位给予救助,最后在交加的雨雪中因为伤病和饥寒悲惨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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