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零团费”操作出境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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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5:3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潘一丹)为遏制游客通过旅游渠道在港澳地区非法滞留、打工等违法活动,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近日发出进一步加强港澳游团队管理的通知。具体要求包括:严禁组团社委托非出境游组团社代理出境游业务;组团社应严格审验参团人员的有关材料,规范办理港澳游证件程序,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港澳游渠道组织非法滞留、劳务等违法活动;不得“零团费”、“负团费”操作出境游团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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