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副经理被判10年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6:13 山西晚报 | ||||||||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王少斐实习生雷瑞萍)太原市庙前旅馆14万多元的财产消失了,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因此将犯罪嫌疑人贾桃花送上法庭。 经迎泽区检察院证实,被告人贾桃花原是太原市庙前旅馆副经理、会计、法人代表。1998年至2000年,贾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匿不上账的手段,将山西三晋开发公司支付的逾期过渡费121257.5元、租赁费10800元和太原市劳动保险公司支付庙前旅馆的劳动保险金115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