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间清扫费涨了6倍后续:杏花岭环卫局:违规就要喊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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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6:15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3月29日热线消息(记者姬仙果)杏花岭区街道办事处清扫队以“按文件”收费为由,向商户收取高额道路清扫费,但记者调查结果却是,此收费项目并未经物价局批准。他们究竟依据什么文件呢? 今日,杏花岭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吐了“真言”:此收费项目确实没有经物价部门批准。但按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7米宽以下街道的清扫费只向居民用户收取时,清扫经费
对此,杏花岭区环卫局肖副局长表示,7米宽以下的小街小巷的清扫经费,政府确实没有承担,但经费困难,也只能和受益的商户协商解决,绝不能强制向商户违规收费。对已强制收取的清扫费,一定要尽快退还商户。(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