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好乐迪侵权每首歌赔500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7:5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张力)昨日,正东唱片状告重庆乐迪熊公司经营的好乐迪歌城侵犯其3首MTV作品放映权一案有了结果。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乐迪熊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原告正东唱片每首歌5000元的经济损失,3首共计15000元。乐迪熊公司成为继钱柜歌城后,第二家被法院判决侵犯放映权的重庆公司。

  法院审理认为,MTV卡拉OK作品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放映权应该
得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48条的规定,一审判决重庆乐迪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不再公开放映正东唱片公司拥有著作权的作品;赔偿正东唱片经济损失15000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15000元。

  好乐迪歌城播放MTV惹官司 后续报道

  热线:66099999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