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精神病人住院实行“日包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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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7:5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从现在起,我市参加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精神病人,住院前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每天要花多少钱,而且他们还会发现,现在住院和看病比以往便宜了一大半。 十多家医疗机构签约
据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消息,截至昨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精神病院等我市10多家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中心签订了服务协议。 协议称,今后,参保人员因精神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日包干结算方式。 所谓日包干结算是指:精神病参保人员到不同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就医,只需按照不同级别医院的“日包干费用标准”,再根据该医院的个人自付比例(自付比例为4%~10%),每天支付固定标准的费用,就能得到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 不得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市医保中心与各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明确,医疗机构除包干医疗费用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医疗费用,但参保人员家属要求使用目录外的服务设施,如高级病床等,经参保人员家属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医院医保办确认备案的,由参保职工自付。 市有关人士称,精神病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其个人和家庭收入普遍较低,长期以来,这部分人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 实行精神病日包干费用结算后,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与以前相比,大大降低了。 另外,市医保中心还公布了相关咨询电话:63892689,如果您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