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室偷走217枚子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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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7:5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颖 通讯员 苏勇 刘健)年过古稀之年的曹荣财,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40年前私藏子弹的行为因小偷盗窃而案发。近日,经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涪陵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曹荣财犯私藏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被告人付军伟犯盗窃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4年9月21日下午,重庆市丰都县石直镇河梁村的付军伟(18岁)伙同张某(13岁)
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随即在某宾馆内将付、张二人当场抓获,并收缴全部子弹共计217枚。经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技术处鉴定,217枚枪弹系“五六”式7.62毫米普通弹。 1965年秋天,家住原涪陵县黄旗公社点易大队的曹荣财任民兵连长,因需训练民兵打靶,曹让老婆蔡某和武装部的黄参谋到易家坝弹药库领回了200多发“五六”式子弹,在用了很少一部分后,曹荣财将剩下的子弹私藏于家中的橱柜里。 经法院审理认为,曹荣财的行为已构成私藏弹药罪;而付军伟的行为已构成盗窃弹药罪,且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