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衡生事件”11警察受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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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31 扬子晚报 | ||||||||
湘潭市委宣传部和湘潭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29日对记者透露,按照公安机关的内部制度,湘潭市公安局提出对在“张衡生事件”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11名警务人员予以辞退、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3月12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衡阳市29岁青年张衡生被人发现死在公路边。据调查,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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