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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审批趋向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48 无锡日报

  本报讯近日,国家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昨天,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所有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将按照这个办法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后方可开展业务。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
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新《办法》要求今后在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时,注册会计师必须拥有5年以上的从业年限方可成为股东,股东数量也必须在5人以上,同时必须有股东共同指定的章程;而在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具备2名以上的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等条件。(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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