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无经验干部不得指挥救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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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55 东方早报 | ||||||||
浙江省政府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今后在发生森林大火后,各地严禁指派缺乏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指挥,严禁组织无扑火知识的干群参与扑救。这是该省首次规范领导干部在森林防火中应有的特殊“不作为”行为。 随着这些年植树造林活动广泛开展,浙江绿化程度超过了92%,森林覆盖率已近60%。绿色改善了环境,同时在客观上也导致森林火险等级和燃烧危险程度上升。“救火需要很强
按规定,浙江省林业厅每年都要对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一般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地市级防火办主任进行抢险救火的专业知识培训,但由于市领导改选调动频繁、身兼数职十分忙碌等原因,这样的培训实际只能保证到市级防火办主任一级,再由市里负责对县、乡镇直至村干部进行培训。 “浙江省严格遵循森林火灾扑救属地管理原则,即哪里发生火灾由哪里的基层政府负责指挥扑救,所以省、市级领导即使到现场也只是做好督查、协调工作,实际现场指挥扑救的应该是专业指挥员。” 此外,会上还提出,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知识培训、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参与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人员和中小学生参加救火。同时,对群众参与救火,浙江已不再做“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的规定,相反,浙江省正在着力杜绝群众自发性的扑火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