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环保局喜获“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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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19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日前,在湖南省株洲市“蓝天行动”动员大会上,该市市长颜石生当着全市20个局级单位领导和所有重要企业负责人的面授予环保局长两项特权:一是随时进入全市所有企业进行环境监督、监测的权利;二是末位淘汰制的豁免权。 株洲是冶金和化工污染较为严重的城市,境内工业区清水塘地区一直是全国有名的重工业污染区,曾连续两年名列全国十大空气污染城市之列。为此,湖南省和株洲市两级政府
针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因优化经济环境、实施末位淘汰,许多环保部门不敢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严格管理和监督的情况,颜石生在动员大会上当着全市所有市局机关领导和所有企业负责人强烈地表达了对环保管理的支持:一是株洲市环保局长随时可以进入任何企业进行环境监督和管理,任何单位不得以优化经济环境为由进行阻挠;二是株洲市环保局长如果是因为严格实施环境管理,企业在给行政部门打分时位居末位的话,将获得末位淘汰的豁免权,而且市政府还要对环保局长进行奖励。此外,株洲市任何部门向政府市长汇报工作,必须事先预约,但环保工作因为其重要性和突发性,市长办公室的大门始终对环保局长文铁军打开。 颜石生的讲话在当地政府部门和所有企业中产生了极大的震动。参加此次动员大会所有代表无不兴高采烈,纷纷表示有市长撑腰,以后环境执法再用不着缩手缩脚了。 镜头回放 2003年9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带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六部委督察组现场突击检查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大户———株洲化工集团公司。督察组发现,该集团的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分厂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酸性废水直排湘江。潘岳当即指出,要在法律授权上争取突破,尽快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尽快解决环境执法能力薄弱的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部门合作的机制,从根本上杜绝环境违法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