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师”竟倒卖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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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2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3月29日讯(实习生戚淑军李术燕记者董震)目前,法律工作者为社会普及法律知识和提供实惠的法律服务做出了贡献,但个别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却以律师自称,并表示能够代理刑事方面的辩护,有的法律工作者甚至将“骗”到手的案件“卖”给正规律师,从中提成。 省城花园小区一位姓张的女士向记者反映,今年初,她儿子因为故意伤害被检察机关
张女士说,在开庭前,“王律师”却又让她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签订了协议,并表示这个案子由他和李律师一起办理,让她将剩余的2200元代理费交给了李律师。而在开庭时,法庭上却只有李律师出庭辩护,“王律师”根本没有出面。为此,张女士要求没有出庭的“王律师”退还她支付的代理费,“王律师”以已经为她提供了法律服务为由拒绝退款。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线索,记者到了这家法律服务所暗访。一位自称是“李律师”的法律工作者说,“王律师”已经出差了。这位“李律师”说,他们法律服务所只使用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但当记者咨询了一个所谓的刑事案件,并问刑事案件能不能代理时,这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无论民事案子还是刑事案子我们都能代理”。 对此,记者采访了省司法厅法律服务科一位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不排除个别法律工作者自称律师的现象。但法律工作者与律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工作者只能代理民事、经济等案件,而无权代理刑事案件。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主管部门对此已采取了一定措施来加强管理,市民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打电话进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