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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五个疏漏流浪汉被“拖”死在国道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43 每日新报

  11名对此事件负有责任的警务人员已受到处理

  据新华社长沙 3月 29日电 3月 12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 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衡阳市29岁流浪人员张衡生因车祸受伤 5天后被发现死在公路边。

  据当地村民反映和警方事后调查,张衡生 3月 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
。尔后,虽然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茶恩寺派出所、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茶恩寺镇政府民政所等5个单位相继接到电话报案,但他们均未采取措施。无助的张衡生因伤病和饥寒而死去。

  3月 7日晚上9点多钟,住在107国道边的茶恩寺镇扶桥的村民唐翠英突然听到刺耳的刹车声和摩托车倒地的声音。她和家人赶到现场,发现路上只剩下一个蓬头垢面的赤脚男子,受伤的脚踝关节等处正在流血。“我们问他是哪里人,怎么联系他的家人,他都一声不吭。”

  在附近租房做生意的彭术平用村民蒋正军的手机在 9时36分拨通了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电话。值班接警员朱京燕既未报告当晚值班长,又未按照规定下达出警指令,甚至连接警记录也没有,就给彭术平提供了一个湘潭县交警大队值班电话号码供其自行联系。

  彭术平用自己的手机连续两次拨打县交警大队电话。当班接警员张罗山得知发生车祸、肇事车辆逃逸的情况后,同样不上报、不记录、不指令出警,而是又要彭按照他提供的号码去找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

  村民们发现,受伤的张衡生神情呆滞,眼珠突出,始终一言不发,大概地猜出他是名流浪的精神病患者。即便如此,彭术平还是拨打了县交警大队二中队的电话。但因电话信道不好,没有拨通,他们只得作罢。此后直到张衡生死亡,最先收到车祸信息的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再未过问此事。

  3月8日上午9时许,在镇上开药店和行医的茶恩寺镇扶桥村蒋东林用自家的电话找到了茶恩寺镇派出所值班民警郭学军。郭在电话里说:“交通事故我来报交警队,受了伤的要钱治,那要找民政所。”随即给了蒋一个乡政府的电话。

  随后蒋东林找到镇民政所所长王清文。王听说是个受伤的流浪精神病人,便在电话中委托蒋东林找人为张衡生包扎,承诺承担医药费用。

  茶恩寺镇派出所值班民警郭学军接到蒋东林的电话后,又电话告知湘潭县交警队二中队要求其出警。二中队民警李建平和周畅两人驾车赶到了事发路段。二人在事发现场没有见到事故车辆、散落物和受伤的张衡生。回到中队后,李建平又独自驾车跑到辖区定点医院中路铺三医院询问是否有伤者。获悉没有后就此了事。

  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痛心疾首地对记者说:“为什么不向提供案情的派出所查问情况,这是对工作极不负责任的表现!”而事后调查却又发现,值班民警郭学军在受理报警时,竟未记录报警人姓名和电话,所有接警记录“是后来补的”。

  3月 8日下午开始,在电话中兜圈子的公安机关等部门暂时淡出了“张衡生事件”。

  在距离茶恩寺镇派出所1公里多远的事发路段,蒋东林为张衡生包扎了伤口。连续几天,唐翠英一家为路边的张衡生煮稀粥、换衣服、穿鞋袜,还找来稻草围在坐在田里的张衡生身边,试图为他防寒。村民蒋铁凡等人还一度将张衡生背到自家屋檐下。

  但这些民间关怀显然难以令身体极度虚弱、进食困难、伤痛难忍的张衡生熬过死亡关。

  12日清晨,当地村民李菊云老人在为张送饭时发现他已死在距国道边2米远的斜坡上。在张衡生生命最后的这5天里,他始终沉默。只是用蒋东林为其提供的纸、笔写下了自己家里的地址和电话(蒋曾电话联系,但电话无人接听)。

  再次接到报警后,茶恩寺镇派出所、镇民政所和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才又赶到现场,处理这起“无名尸案”。当天下午,湘潭县警方与张衡生的家人取得了联系。据湘潭市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张衡生系衡阳市人,死时29岁,曾就读于一所大专学校1年后辍学,有精神病史, 3日离家出走。

  法医鉴定,死者左额部小擦伤,左踝关节皮肤挫裂开创,部分肌腱断裂外露等。一些警员和当地群众认为,长期饥寒交迫导致了张衡生的死亡。

  对于儿子的死,张衡生的父母异常愤怒。这么多政府部门接到报案后,不及时处理,不到现场了解情况、救护受害者、追查肇事车主,行为违反了有警必出的规定,是“行政不作为”。他们对最后几天里一直关心照料张衡生的村民们非常感激,但认为相关部门“渎职”“没有一点人道主义”。

  另据新华社长沙 3月29日电湘潭市委宣传部和湘潭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29日对记者透露,湘潭市公安局在调查后认为,综合分析“张衡生事件”,警方在4个环节上存在问题: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处警要求不严格,接警员严重违反接处警规定。湘潭县交警大队严重违反值班备勤规定。茶恩寺派出所民警对群众报警推诿,基础工作不扎实。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对工作极不负责任。

  湘潭市公安局对上述环节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员朱京燕、湘潭县交警大队接警员张罗山给予辞退处理,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等单位的另外9名直接或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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