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割路灯电线两名青年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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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44 每日新报 | ||||||||
张北马莹王琪张旭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马莹通讯员王琪张旭】两名外地青年为求财竟然向路灯线下手,盗割正在使用中的路灯线360多米,致使大面积路段陷入黑暗。昨天上午,本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半及 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及罗某均是陕西省来津打工人员,去年 11月2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李某、罗某经预谋,窜至本市河东区万辛庄大街用事先携带的断线钳盗割正在使用中的路灯线360米,以盗去路灯线中的铜丝换钱。被告人罗某被当场抓获。被告人李某于次日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本市河东区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盗割路灯线价值人民币2268元。案发后赃物已发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罗某目无国家法纪,共同盗割正在使用的路灯线,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李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均能自愿认罪,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