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超载该不该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11 法制早报 | ||||||||
-互动选题- 据报道,3月20日一辆满载乘客的288线路公交车在从番禺至广州路途中,行驶到洛溪大桥收费站时,被执勤交 警截停。番禺交警大队四中队警察以公交车超载为由对司机开罚单,除扣除2分外,另罚200元。对此,公交司机表示不满 :根据广州市的现状,公交车不超载根本不可能。而交警则解释说,按照交通法,公交车属机动车,超载就属违章行为,处罚
据了解,按照国家建设部对公交车限载的国家标准是8人/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上一般要超过80人以上 才属于超载。但是公安部执行的标准是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按照这个标准,广州市公交车的核定载客量就是35人 到43人每辆车之间。 公交车超载问题几乎在每个城市都存在,而超载时罚还是不罚?你持什么观点,请阐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