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结婚不再禁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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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36 东方今报 | ||||||||
教育部公布新“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河南部分高校师生对此反应平静 今报讯昨日上午,国家教育部公布新修订的、将于今年9月份新学年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最显著的是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没有明文“禁止结婚”的规定,这就意味着教育部默许了这个现象。文件刚一出台,网络上就形成快乐讨论热
据了解,旧的《规定》写明:“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这条禁令,国内所有高校校规中几乎都有,且处罚严厉。 对于“解禁”,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处一负责人介绍,她对此持“冷静”态度,在校生结婚非常麻烦,许多现实问题无法解决,如单身宿舍等。而学生对此也不大关注,“找个好工作比结婚更重要,结婚根本不在议程之内”。 河南财经学院宣传部徐副部长认为,目前高考对考生年龄不再限制,达到结婚年龄的高校学生越来越多,新《规定》由此而生。如果学生符合结婚条件,而又有结婚意愿,校方不会干涉,但校方绝不鼓励。 郑州大学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的喻先惠,对此事不愿多谈,认为这事儿很麻烦,“牵扯太多”。学生:先工作,后结婚 大多数大学生对“解禁”持无所谓态度,并明确表示不会选择在校期间结婚。 方婧(化名)是郑州大学工学院管理系本科生,其男友是该校研究生,她说和男友不会很快结婚,“谈恋爱是为了互相帮助,增加学习动力”。 河南财经学院国际经贸专业的徐浩同学认为,在学校结婚不会影响学业,这个规定体现了对人的尊重,他表示赞同;但在校生缺乏经济基础,思想还不成熟,这样的婚姻不会稳定。 郑州大学化学系张涛认为,允许在校生结婚非常合理,很人性化。该校文学院一费姓女生也说自己能接受,如果有可能,很想尝试一下。专家:是进步,须谨慎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庞蔼梅认为,目前高校招生不再限制年龄,所以“解禁”正确,但绝不提倡,高校学生一定要慎重。一来在校生没有经济基础,二来一旦有了家庭,绝对会分心,不可能集中精力学习。 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燕雪松说,“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均未明文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而教育部旧《规定》的“禁止性条款”明显违背上述法律。这件事情在法学界已经争论过很久了,因为“婚姻自由”和“接受高等教育”都是大学生的合法权利,谁都无权干涉。新《规定》体现了一种法律进步。考试作弊可开除 针对高校内屡禁不止的考试作弊问题,新《规定》第54条,增加了学生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可予以开除学籍的规定,并细化了可开除学籍的作弊行为种类,如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等。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说,当前高校诉讼案中,由于学校对一些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引起的纠纷占相当比例。由于旧《规定》在此方面缺乏具体的条文,学校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依据是旧《规定》中“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而纪律处分从警告到开除学籍分为6种,学校对作弊情节轻重的界定缺乏明确依据。新《规定》有关作弊惩治条款的细化,必将有力地保证学校处分权的实施,同时也将限制学校处分权的滥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另外,新《规定》第一次将学生的权利义务引入学生管理规定之中,为学生规定了权利救济机制即申诉程序。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对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新《规定》还要求学校处分学生严格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