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零售6月起明码标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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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4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谢慧敏报道:昨日,省物价局出台《湖北省卷烟零售明码标价暂行办法》,规定从6月1日起,凡在我省境内从事卷烟零售经营,必须公开、据实标明卷烟的品名、产地及零售价格等,违者将受查处。 根据规定,明码标价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标价签形式,零售明码标价应为最终零售价格。标价签今年由省物价检查所统一监制,2006年起转由各市州县(区)价格监督检查机
此外,卷烟零售经营者必须在显著位置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方便消费者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