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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协委员建议养狗应征得一定数量邻居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52 新华网

  “合法犬”仅占1%

  市政协委员建议养狗必须征得一定数量邻居同意

  本报讯(记者周祚、张翼华、刘志华、陈海玲、王纳通讯员彭宇)广州有牌照的“合法犬”只占总量的1%。市政协委员郑劲平建议说,广州市在1997年颁布了《广州市养犬管理
规定》。但经过了7年的实践,发现该规定并没有很好地执行。为了避免养犬为患,郑劲平在提案中建议,欲养狗者,必须征得一定数量邻居同意,并呼吁市民,带犬只出户时,必须挂犬牌拴犬链。

  危害 近年我国数千人死于狂犬病

  据介绍,2002年仅广州限养区内,宠物犬伤人即达2880起,扰民4000多起。北京2003年被狗咬伤的人数更达到7万人。因狗咬人引发的侵权官司也在上升。被犬只咬伤,最危险的是感染狂犬病,其发病致死率达100%,近年我国有数千人因狂犬病致死。最近由卫生部公布的2004年传染病死亡率中,狂犬病仍高居首位。除狂犬病外,养犬不当还可能感染落基山斑疹热、犬绦虫螨虫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疾病。

  现状 办证规定沦为空文

  有关宠物扰民的投诉中,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犬吠引起的噪音,尤其半夜狗吠;二是犬只袭击造成市民受惊,90%以上的伤人犬都没有按规定拴狗链;三是犬粪造成的环境污染。按照规定,所有养犬者必须登记注册,并进行防疫接种和卫生检查。但实际情况是,1997年后,广州越来越多宠物狗在公园、马路、小区等公共场所溜达,但上牌狗却逐年减少,2002年有牌狗仅467只,据估算,只占养狗数量的1%,这意味着绝大多数的狗是“黑狗”。

  在广州,人们随处可见遛狗现象,却鲜见有公安人员询查狗主是否登记办理养犬许可证。更无从谈起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养犬办证的规定沦为一纸空文。

  提案建议,必须严格执行《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用法来约束、规范城市养狗。并且要明确限养犬只品种,明确划出禁养区、限养区,明确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公园、医院、展览馆车站、公共电梯等公共场所。此外,建立正规的犬类交易市场。

  建议 犬只出门须挂狗牌

  除此之外,犬只出户时,必须挂犬牌。无犬牌者皆为“黑犬”。目前的犬牌不够醒目,并无标识其是否已进行了预防接种。因此建议每年更换犬牌时用不同颜色等标识犬牌,这也有利于其他人对此进行监督。据统计,90%的犬只伤人案都是在犬只无人牵领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犬只出户时必须拴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建议实行居民小区自治,养狗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等一系列问题,欲养狗者,必须征得一定数量邻居的同意。(责任编辑:张守生)(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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