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硕鼠”姜勇被判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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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1:00 新文化报 | ||||||||
新闻回放:原延吉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原吉林延吉粮食储备库主任的姜勇,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47万元、挪用公款273万余元,被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报延吉讯(记者杨威)3月28日,原延吉粮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姜勇涉嫌贪污、挪用公款320万元一案,由延吉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姜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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