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布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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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1:28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吕诺、张宗堂)教育部29日颁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机构对1400万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新规定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由原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实施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与此同时,1989年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也由原来的15条修订为现在的8条,取消了大量关于“按时熄灯就寝,不在禁烟区吸烟”等具体规定,从如何处理好与国家、社会、学校、个人四个层面的关系上,对大学生提出政治、思想、学习、道德、健康等八个方面的原则性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