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考试作弊或剽窃研究成果可予开除学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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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1:28 河北日报 | ||||||||
教育部29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首次明确: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可予以开除学籍。 根据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信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者,学校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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