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匀市出台《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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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1:44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记者从都匀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切实做好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即日起都匀市出台的《都匀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规定,特困人员一旦身患特殊疾病住院治疗,市政府可以为其支付部分医疗救助费。 《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为:凡是都匀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居住的五保户、农村特困户
目前,都匀市政府已建立了独立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结报,严禁挪用和虚报。对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应如数追回,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各定点医院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如在诊断、治疗、处方等医疗环节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卫生部门应予严肃处理,违法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文隽永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