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发生重特大案件和重特大社会安全事故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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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2:01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沈路涛)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公安部将出台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几种情形的具体规定,凡因领导不力和工作失职,导致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社会安全事故、重特大案件、治安长期混乱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班子和队伍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干部都要按照规定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公安部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表示,今年公安机关将加大办案力度,清除害群之马
记者还了解到,公安部门今年还将强化内部管理,重点解决民警酒后驾车、工作时间饮酒和赌博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将集中开展对公安监管场所管理工作的专项整顿,着重解决看守所、戒毒所、收教所、拘留所等羁押场所牢头狱霸,人犯脱逃,民警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乱收费、乱取保等突出问题。同时针对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乱收滥罚、插手经济纠纷以及在办理证照、车牌过程中存在的出卖出租、异地办理等突出问题,剖析成因,提出治理对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