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始实施动迁安置费与拆迁劳务费分户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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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2:01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上海3月29日电(李荣袁昭宇)动迁居民和动迁公司之间由于利益问题时常发生纠纷。为此上海徐汇区政府29日宣布,这个区将在上海率先开始实施一项动拆迁资金分户管理制度,动迁公司的劳务费与动迁居民的安置费分成两个资金账户进行管理,让动迁公司在居民动迁利益面前“死心”。 按照徐汇区政府出台的动拆迁管理新办法,市政动迁企业为非赢利性企业,主管部门
据徐汇区有关人士说,在动拆迁过程中,动迁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居民的经济利益实施分离,可减少两者之间的利益纠纷。动迁居民该得多少就得多少。动迁企业不必挖空心思地去节省动迁费,省下再多的动迁费,企业也拿不到一分钱,以此“让企业在居民的动迁利益面前死了那份心”。 根据这项管理办法,动迁配套商品房将由主管部门统筹,由主管部门按照动迁企业和居民签订的动迁协议,将房源直接交到动迁居民的手中。主管部门对动迁企业将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居民及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意见,从企业的管理状况等多个方面实行绩效考核。 据悉,位于上海中心城区的徐汇区,今年将启动中环线、轨道交通及斜土路拓宽等多项重大市政建设项目。新的动拆迁管理办法,将在制度上保护新一轮城区建设中的居民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