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学生刀杀同班同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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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3: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在东至县产生强烈反响的高二学生杀死自己同班同学一案,日前,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法定代理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5万元。 周某与徐某都来自东至县农村的高二学生,两人同住在第四中学205寝室。2004年9月新学期刚开始不久,15日下午2时许,周某在寝室中洗毛巾时,向睡在上铺的同学石某借肥皂
(唐金法 余育章)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