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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学生刀杀同班同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3: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在东至县产生强烈反响的高二学生杀死自己同班同学一案,日前,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法定代理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5万元。

  周某与徐某都来自东至县农村的高二学生,两人同住在第四中学205寝室。2004年9月新学期刚开始不久,15日下午2时许,周某在寝室中洗毛巾时,向睡在上铺的同学石某借肥皂
,同寝室的徐某让石某不要借给周某,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后徐用梳子砸到周的面部,继而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徐将周颈部原有的伤口弄破。周拿起从口袋中掉到床上的水果刀,要求徐带他到医院包扎伤口,遭到对方的拒绝。周恼怒不已,向徐的胸口捅了一刀,致心脏破裂,因救治无效死亡。周随后到东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唐金法 余育章)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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