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严处11名警务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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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3: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长沙电湘潭市委宣传部和湘潭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29日透露,按照公安机关的内部制度,湘潭市公安局提出对在“张衡生事件”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11名警务人员予以辞退、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3月12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衡阳市29岁青年张衡生被人发现死在公路边(本报3月24日曾作报道)。据调查,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
湘潭市公安局在调查后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员朱京燕、湘潭县交警大队接警员张罗山给予辞退处理,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等单位的另外9名直接或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