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处方药后果很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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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5:02 深圳晚报 | ||||||||
滥用处方药后果很严重 本报《买处方药像买大白菜一样》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关方面纷纷来电有话要说 本报记者陈靓
29日,本报《健康周刊》刊发稿件《买处方药像买大白菜一样》,揭露了我市大多药店不设“防”,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市民购买受到严格监管、含有磷酸可待因成分的危险处方药就像买大白菜一样“方便”的现状。此组报道引起了药监部门、市民、药店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强烈反响。 市药监部门:接到举报立即出击 法规处:完全凭处方买药还需时日 报道刊发的当天下午,药监部门就对本报报道作出反应。市药监局法规处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目前并非所有的处方药都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国目前在流通领域对处方药实行双轨制管理,要求粉针剂等所有针剂;抗生素、抗结核、抗真菌、磺胺、喹诺酮五类抗菌素和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其他处方药实行在医生处方或药师指导下购买。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划,2005年底之前,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可以继续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发给处方药定点销售标志;2006年1月1日后,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只能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或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药品流通处:分类管理逐步推行三规范 “在药品分类管理方面,深圳是试点城市,管理水平也是全国领先的。”主管药品流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药品分类管理从1999年开始推行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它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医生处方不够合理、药师指导不够专业,甚至受到利益驱使滥开处方药;再比如说,我们的消费者买药还不够成熟和理性,明明知道滥用处方药有严重危害,还是不在任何指导下购买。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循序渐进,近日国家已经出台了规范医生处方中抗生素使用的《抗生素应用指南》,我市药监部门将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中作出积极的举动,逐步推行三个规范,即:药店设置规范、药店服务规范、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并和各部门积极协调,最终做到医生处方合理、药师指导正确和消费者理性成熟用药,实现药品分类管理。” 稽查大队:坚决查处违法销售处方药 “说实话,药监部门例行检查的时候,除了个别单体药店,绝大多数连锁药店对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执行情况都是不错的。但是,部分药店在利益驱动下,不仅违规销售处方药,更有一套应付检查的方法,如果没有市民举报和投诉,我们很难查到药店的非法行为。虽然一直以来,我们都在不遗余力地做这项工作,但尴尬的是,多数市民图便宜和方便,忽略自身的安全因素,对药店的违规行为很少予以举报,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稽查大队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对违法销售处方药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根据我市出台的有关抗生素等严格管制处方药的限售令,对于药店的违规销售行为,药监部门将给予其警告并处2000至30000元的罚款,只要接到市民举报,我们都会重拳出击,坚决予以查处。”(举报电话:83190161) 药店:卖处方药也有原则 被扣上非法销售处方药的帽子,几乎每个药店都是满肚子委屈。一位药店的负责人坦率地说,深圳的药品市场,医疗机构和药店各占一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出台,在医生处方无法流向市场的情况下,给药店的经济利益带来了很大冲击,可以说大大降低了药店在处方药市场中的占有率。处方药作为药品的主体,在药店利润这一块占有很大的空间,没有一个药店敢轻易说放弃,放弃了处方药市场,就等于放弃了最核心的竞争力。市民来药店买处方药,图的就是方便和便宜,况且我们还有专业药师指导,药店卖处方药也有自己的原则。 市民:图的就是便宜方便 这组报道也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几位打来电话的市民均表示知道滥用处方药、尤其是抗菌素类药品的严重危害。既然知道危害,为什么还要不凭医生处方随意购买呢?一位姓张的小姐说:“我们怎么会对自己的健康不负责任呢?上药店买处方药,图的就是便宜和方便。上医院的次数多了,我们都知道哪些药能治哪些病,医生给我们开的抗菌素更多,反正都是在滥用处方药,还不如低成本、少量的滥用。而且药店就在自己家楼下,非常方便,买药熟了,药师也就不要处方了。” 专家:滥用药物必须严管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药品分类管理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社会反响不大,收效也不太理想。我市抗生素的滥用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如果这项措施不有力推进,滥用抗生素的情况继续恶化,终有患者将重新陷入“无药可用”的境地。 处方药作为药品的主体,在药店利润这一块占有很大的空间,没有一个药店敢轻易说放弃。 本报记者陈玉摄 作者:本报记者陈靓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