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可能被拘留长达三十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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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5:05 深圳晚报 | ||||||||
张海可能被拘留长达三十天 汇中天恒表示肯定重新返回健力宝 北京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我在近期可能无法与张海见面。”3月29日,张海的私人律师吕涛表示,由于其律师执照刚好到期需要年检,因此暂时不能前往佛山办理和张海见
据有关法律专家介绍,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行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这也就意味着张海可能面临长达30天的拘留审查。 对于“健力宝事件”再度掀起的波澜,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可能导致北京汇中天恒重新返回健力宝的希望成为泡影。对此,汇中天恒公共事务总监曲冰29日表示:“我们肯定可以重新回到健力宝,因为健力宝正在回归法制轨道,我们和健力宝之间的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之前汇中天恒与三水区政府的谈判陷入僵局,曲冰则表示:“我们在等待新的一轮谈判,暂时没结果。”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