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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外国人地下钱庄覆灭 每年非法经营2.4亿(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5:1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2005年初,公安部对外公布了4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其中最为引人注意的就是韩国人金权在在山东省青岛市经营的地下钱庄案。2001年以来,金权在利用在青岛经营的地下钱庄,非法为中韩两国企业及个人跨境转移资金,每年非法经营数额达2.4亿元人民币。2004年12月30日,青岛市公安局对金权在地下钱庄的四处窝点采取集中行动,抓获金权在等18名涉案人员,至此,首起外国人在中国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件宣告破获。金权在的地下钱庄覆灭了,但打击地下钱庄的行动并没有结束,反思这起案件,我国打击地下钱庄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韩国人地下钱庄专为韩国人服务
我国首个外国人地下钱庄覆灭每年非法经营2.4亿(组图)
在“地下钱庄”缴获的大量现金

  青岛,胶州湾畔的一颗明星。改革开放以来,青岛以地缘优势、宜人气候和环境吸引了全世界投资者的目光。其中,与青岛一衣带水的韩国更是近水楼台。据统计,目前,在青岛的韩国人有5万~6万人,驻青韩资企业数量已达3200多家,占到了青岛外商投资企业数量的50%,也是占到了韩国在华投资企业数量的50%,而这仅仅是正式登记在册企业的数量,还有一些未经注册但仍从事贸易的韩国企业,这一数量就不得而知了。

  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一科民警陆劲松参与了2004年铲除韩国人地下钱庄的全过程。他介绍说,韩国人金权在在青岛经营地下钱庄不是偶然,这一地下钱庄的产生有其滋生的土壤。

  青岛外经贸部门的数据显示,近几年,韩国在青岛投资一直位居首位,越来越多的韩国商人来青岛“淘金”。然而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体系还不允许人民币与韩元自由结算,而在青经营的韩国人不时需要大量的资金周转,为地下钱庄的出现提供了客观条件。另一方面,来青岛的韩国商人鱼龙混杂,有的在青岛定居、有的仅是投资做生意或打工,他们中的部分人汇钱也多是通过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一类组织的俗称,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态。地下钱庄从事的非法金融业务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及非法典当、私募资金等。根据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3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因此,地下钱庄属于非法金融机构。

  “但侦查中我们发现,青岛的地下钱庄不同于福建与广州地区的地下钱庄,东南沿海地区的地下钱庄都为中国人经营,而青岛的地下钱庄全部是韩国人经营,并且服务对象仅局限于韩国商人和韩国企业”,陆劲松说。

  中国的地下钱庄最早产生于福建、广东地区,主要是由于福建侨胞比较多,而广东接近港澳地区。大陆人到南亚地区打工后把工钱汇往内地或者内地人出国向外汇钱都是通过地下钱庄。这些地下钱庄主要以非法买卖港币为主,“庄主”和客户也多是中国人。虽然这些年来山东与广东、福建等地一样,经济发展迅速,但地下钱庄的出现要远远晚于这些地区,而韩资企业的大量进入为山东地区的地下钱庄迅速膨胀提供客观条件。

  据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地下钱庄涉及地区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山东地下钱庄最早在胶东半岛一些地区出现,青岛、威海、烟台等地的地下钱庄的活动日趋活跃,有些地下钱庄经营范围遍及多个省市,出现了跨市、跨省、跨境作案。

  地下钱庄:庞大、完善的交易网络
我国首个外国人地下钱庄覆灭每年非法经营2.4亿(组图)
警方在“地下钱庄”中收缴大量现金

  2004年12月30日,天空飘着雪花,天气极其寒冷。正当金权在等18人还在青岛城阳区“多酒里”酒吧狂饮豪赌时,在外已埋伏多时的公安民警们一拥而上,将金权在等人堵在了屋里。当场缴获人民币128.163万元、美金7750美元、韩币56万元,存折8个、轿车2部、电脑2台,一举捣毁了这个跨境非法交易的地下钱庄。

  “从受理案件到最终破获是非常不容易的”,陆劲松坦言,“金权在经营的地下钱庄是一个庞大而完善的网络,根据公安部门当时掌握的情况,金权在的地下钱庄经营时间长,经营范围覆盖了烟台、威海甚至是东北地区,而且在圈内口碑相当不错。”

  1987年,金权在在韩国汉城开夜总会。9年后,他从韩国来到青岛,曾在大麦岛附近经营一家咖啡店,2001年干起了地下钱庄的买卖,但他为什么走上这条路没有人知道原因。

  金权在选择了青岛市韩国企业聚居的城阳区做为基地,这一地区聚集着青岛多半的韩资企业。而金权在的住处就在城阳区赵洪路1号渤海湾花园,这个地方是青岛的韩国人聚居区之一,在当地还被叫作“韩国一条街”,每到晚上这里到处都是韩国人,酒吧、桑拿、歌厅红红火火,俨然一个韩国的社区。人们都戏言,不懂汉语的人在这个地方照样能做生意。渤海湾花园与青岛机场和308国道相邻,交通方便,在这个地方金权在拥有两三所住宅,两部轿车,并雇佣了朝鲜族人为他做翻译。

  金权在就是在这“苦心经营”着他的地下钱庄生意。一些韩资企业在经营中有时需要大量的外汇周转,但一时难以筹措,而向银行兑换外汇需要时间长而且还很可能被审批环节耽搁,而通过金权在的地下钱庄运作,虽是违法但变得省时省力。此外,一些采购企业从青岛进口商品,为逃避韩国的高昂的进口关税,就压低从货值,与商品实际价格的差额就由金权在青岛地下钱庄补给中国商家。

  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发现,金权在分别在内地和韩国开设银行账户,当客户需要用人民币换取外汇时,客户就先将人民币存入金权在内地的银行账户,然后金权在的弟弟从韩国的开户银行支付韩币、美元,如果客户需要将外汇换成人民币时,则客户就先将外汇存入金权在在韩国指定的银行,然后金权在从内地银行支付人民币给客户,而金权在等人则赚取兑换的利差。审讯中金权在交代说:“我们就是根据官价(国家牌价)和市场价(黑市价),取中间值,一般是千分之一的利润。

  金权在在韩国和青岛的账户经常会出现收支不平衡的情况,这就要提到另一个人,金京花。从一个身无分文的打工妹到威海高档住宅小区的住户,再到今日的阶下囚。伴随着金权在地下钱庄的覆灭,金京花也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

  金京花是朝鲜族人,也是金权在地下钱庄案涉案人员之一,1993年从东北来到威海,2005年1月18日,在威海落网。在地下钱庄案中,金京花的责任就是为金权在平衡收支。由于青岛对出入境管理相对严密,因此身在威海的金京花正好成为与金权在韩国地下钱庄接头的良好人选。一些本欲到青岛的韩国货船转航到威海,货船上的船工,行内称为“代工”私带美元从韩国来到威海,然后把钱交给金京花,再由金京花打到金权在的账户上,以平衡两边地下钱庄的收支。从青岛到韩国,也是采用同样的方法。

  据警方调查,金权在的地下钱庄是山东半岛最大的外国人地下钱庄,但不是唯一的一个。这些钱庄主要以韩资企业和韩国人为客户,亦有部分中国朝鲜族人参与其中,通用韩语进行交易。他们多采用在境外收款折算后在境内支付人民币,或境内收取人民币折算后在境外付款等手段经营,基本采用互联网或通讯工具进行交易。为了扩大业务量和影响面,地下钱庄曾在专为韩国人服务的某韩语刊物上多次刊登过相关的广告,并雇人(多为朝鲜族人)多处设点,手段隐蔽,规模较大。

  打击外国人地下钱庄困难重重
我国首个外国人地下钱庄覆灭每年非法经营2.4亿(组图)
在“地下钱庄”缴获的大量现金和珠宝

  “如果不是各个部门的配合,这个案子不能如此顺利的侦破,可以说打掉金权在的地下钱庄是多部门、多警种共同协作的结果”,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黄兴风说。

  据了解,从2004年3月立案侦察以来,案件的侦查完全是在公安各部门的多警种联合作战的情况下展开的,同时,银监局、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部门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然而,面对一个外国人在青岛开设的地下钱庄,侦查工作进行的异常艰难。一直参与侦查工作的陆劲松说:“我曾经带着孩子到城阳区赵洪路1号渤海湾花园附近摸情况,但根本就无法接近,韩国人比较排外,而且我也不懂韩语,一去人家就会把我认出来”,陆劲松说,“如果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还知道自己选择的方向,但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在沙漠、沼泽,根本不知该怎么迈这一步。”

  他说:“韩国人不讲汉语,给侦查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我们根本就不懂人家在说什么。虽然我们有一个韩语翻译,但没有学过金融,不懂侦查技术,所以侦查工作进行的还是很吃力。为了这,我们民警只要有时间就看资料,学韩语,我甚至还研究了韩国的历史。”

  根据当时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金权在的地下钱庄有两个城阳当地司机,专门为他接送款项。陆劲松经常观察这两个人的动向并摸清了他们存款的时间、地点、次数。但跟踪总是面临着困难。金权在的两辆运钞车都是大排量,动力十足,好几次警察被甩的没了踪影。

  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副处长隋卫平说,为了打掉这个地下钱庄青岛警方曾经去福建广东等地的公安部门取经,但发现很多经验并不适合青岛地下钱庄的现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青岛的地下钱庄是外国人经营的。公安部门面临着不同文化、语言、生活习惯上的冲突。虽然案件已经侦破,但从破案到最后批捕经过了将近半年的时间,原因就在于警方从未处理过外国人在中国开钱庄的案子。

  隋卫平认为,目前解决类似案件还面临着四大困难:一是侦查难。发现地下钱庄的运作规律需要侦查,但专业人才的缺乏制约着侦查的顺利进行,如抓捕当天,警察冲进地下钱庄时现场缴获的所有物品都为韩语标识,甚至当时金权在的电脑就链接在韩美银行的主页上,但没有人看的懂;其次取证难。地下钱庄大部分是现金交易,但由于信息滞后,所以很难抓到交易现场,而这些交易又多采用电话、网上交易方式,没有任何书面的记录,所以难以定罪。同时,国外地下钱庄的证据无法取得,很难把证据链条打造得更圆满;第三是定性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经营地下钱庄罪”,金权在的地下钱庄多是吸纳人民币,警方没有钱庄非法兑换外币的证据,可以认定他逃避税收,破坏金融秩序,最终只能定为非法经营罪;最后是非主动性。对于地下钱庄案子就像破获贩毒案件一样,必须有一定的周期,交易额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而且要抓住犯罪嫌疑人交易现场才行。

  警惕地下钱庄成长为“黑色金融动脉”

  “实际上,这些地下钱庄,在一定程度上行使了银行的职能,但它们又比银行快捷,并且让在国外经营的企业省不少钱,”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副处长隋卫平说,“在某种程度上说,地下钱庄妄图成为一条非法的、隐藏的地下‘黑色金融命脉’。”

  监管部门在打击地下钱庄的过程中发现,地下钱庄都有着良好的“市场信誉”,成为一种职业化的非法买卖据点。他们有着固定的地点、客户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再加上长期经营,使其“市场信誉”不断提升。在这种信任前提下,不少客户都已经不再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而是通过电话敲定交易数量后,先将资金汇到地下钱庄,交易双方根本就不需见面,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隋卫平举例说,金权在的地下钱庄为了拉拢客户,一些小笔的资金也帮助汇往韩国,虽然所收手续费连打电话的费用都不够,但为了在圈内建立良好的信誉,他从不拒绝任何客户的要求。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近年来查获的案件,许多地下钱庄不仅涉及私人购汇,而且牵扯省内外各种企业,经营的数额每月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千万元。地下钱庄之间,钱庄与非法买卖外汇者之间形成了一张分布广,联系密切、信誉度高的交易网络。由于地下钱庄交易均采用极其简单的交易方式,使交易可以在1小时内完成,资金周转比银行快,而且1万元只收3元到5元的手续费。

  同时,一些大的地下钱庄还承担着与境外钱庄的核数、对冲,以及境内人民币、外币资金的调剂,类似结算、交换中心。小的钱庄分布在方圆几百公里的各城市中,从各自的客户群中吸取人民币,多数以现金为主,运送至大钱庄处,通过大钱庄完成交易过程。这些钱庄很多是组织严密,专业化分工、经营点有严密的防盗监控系统,还有专用的押钞车等装备,多数分布在三资企业密集区。

  此外,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地下钱庄的犯罪方式日趋隐蔽,手段更加狡猾,工具趋向智能化。地下钱庄的经营者在境内以自己或家人、亲戚、朋友等名义在各银行开设大量的银行账户,或借用、租用、购买其它公司和个人的账户今进行地下钱庄交易。有的地下钱庄拥有2000多个账户,而且资金流动性大,转移速度非常快。有些交易隔一段时间便更换交易账号,有些账号只使用一次就不再使用,而且经营者一般雇佣可靠的人办理划账手续,自己在幕后指挥。汕头市公安局前不久破获的两宗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嫌疑人就是采用他人申请的异地借记卡,利用金融单位的便利服务,快速的转移资金。

  专家认为,非法地下钱庄的出现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外汇管理和金融秩序。山东省公安机关从破获的一起案件中发现,一家企业在7年间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达4亿元人民币。据分析,近年来内地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引进的外资只不过每年400亿美元,而内地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流出境外的资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是引进外资额的60%。

  背景:我国疏堵并举打击地下钱庄
我国首个外国人地下钱庄覆灭每年非法经营2.4亿(组图)
专家分析认为,地下钱庄存在的原因一定程度上在于现有的正规外汇买卖渠道无法满足全部的市场需求。这部分需求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犯罪活动规模不断增长创造了对地下钱庄的需求,一般与走私、贩毒、贪污等相联系;另一类需求与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有关。尽管我国已经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但必须遵循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存的原则。在这种外汇管理体制下,必然存在多种货币需求缺口。

  为有效打击地下钱庄,我国采取了疏堵并举的方针。2004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境内成员公司之间采取境内委托外汇放款方式,集合境内外汇资金,调剂境内外汇余缺,扩大了企业外汇收支的自主性。为进一步便利境内居民个人自费留学用汇,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发布了《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通知》,提高了自费留学人员的购汇指导性限额。2004年12月,《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这一办法为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提供了正常途径,有利于规范这部分资金的流出。

  同时,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工作也在进行。2004年4月,外汇管理局与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地下钱庄的专项行动。据统计,近一年时间,各地共组织专项打击行动479次,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155个,涉案金额125亿元人民币,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1.1亿元,冻结存折及银行账户460个,冻结资金4200多万元人民币,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74名,罚款金额1943万余元人民币。取缔了一大批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的场所,极大地打击了非法买卖外汇和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悉,2005年,我国将继续保持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的督办力度,进一步健全反洗钱协作机制。同时,为了更好地打击洗钱,反洗钱法正在抓紧起草过程中。来源:责编:张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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