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增36所MPA培养院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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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5:35 光明网 | ||||||||
王立芳 新华社南宁3月29日电 记者29日从全国MPA新增单位培训暨MPA教育研讨会上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批准广西大学、青岛大学等36所院校为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增单位
据了解,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尤其是行政管理队伍人才的一个基本途径,是一种具有公共管理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高层次人才。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朱立言教授对记者说,MPA专业学位1924年创立于美国,1999年被引进到中国。200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24所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院校开始招生工作,2001年新增23所院校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今年又新增36所院校。 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83所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除西藏、青海、宁夏等少数地区外,已遍布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理医科处处长黄宝印介绍,中国的MPA培养以案例、研讨、启发等教学方式为主,目前已初见成效。中国正从各个方面完善MPA培养体系,争取早日创建中国的MPA品牌。 29日,这36所MPA新增院校的MPA教育负责人在广西大学进行岗前培训,并与来自中国人民大学、西安大学、中山大学等重点院校资深的MPA教育专家一起,研讨当前中国MPA教育的一系列相关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