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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7:39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3月30日电(王凡凡许雪毅)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将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并把之列为2005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15个项目之一。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中国为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而于2004年开始试行的一项重大举措,主要是在各地现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
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福建省是自筹资金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省份之一,2004年已先后在全省26个县市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安排,今年将有2万-3万人可以领到奖励扶助金。目前,省里已成立了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已落实经费预算1000万元。各地也相继建立了相关组织,配套资金也已基本落实到位,正抓紧培训相关人员、启动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等。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奖励扶助对象还将逐年增加,这项制度也将长期执行下去。(完)(责任编辑: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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