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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抢“的姐”判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8:0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在长沙汽车东站租乘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然后到浏阳市的偏僻路段实施抢劫,凌复平连续3天猖狂作案,最终落入法网。浏阳市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凌复平被判有期徒刑10年。

  27岁的凌复平是浏阳市官桥乡苏溪村人。2004年9月26日,凌复平来到长沙市汽车东站,租乘“的姐”吴某驾驶的的士到浏阳,当车行至官桥乡官桥村严家冲偏僻路段时,凌复平
要求下车,并趁吴停车之机,拿出水果刀相威胁,抢得现金460元和海尔手机一台。初尝甜头,凌复平贪心膨胀,又于次日从汽车东站租乘“的姐”王某的车,在同一地段实施抢劫,抢得现金260元。9月28日,凌复平又在汽车东站骗取了“的姐”向某的信任,租车前往浏阳市普迹镇,并在该镇团山村花子坳路段抢走向某现金201元。“的姐”向某随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当日即将凌抓获归案。

  作者:颜开云 刘翠玲 苏先志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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