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抢“的姐”判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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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8:0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在长沙汽车东站租乘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然后到浏阳市的偏僻路段实施抢劫,凌复平连续3天猖狂作案,最终落入法网。浏阳市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凌复平被判有期徒刑10年。 27岁的凌复平是浏阳市官桥乡苏溪村人。2004年9月26日,凌复平来到长沙市汽车东站,租乘“的姐”吴某驾驶的的士到浏阳,当车行至官桥乡官桥村严家冲偏僻路段时,凌复平
作者:颜开云 刘翠玲 苏先志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