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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离普通网民还远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21:0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冯晓芳)“每10秒钟卖出一件T恤、每1分钟卖出一部手机”,不管这一对交易网站的概括是否确切,但网上交易的确走进了越来越多网民的生活。与此同时,缺乏信任和安全感也是大额电子交易受制约的主要原因。

  2005年4月1日,被称为“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从此电子签名获得了与传统手写签名、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这一网上“身份证”让交易双方吃下“定心丸”,部分专家因此预言:电子商务将在我国迎来春天。

  在网络泡沫挤压后,单一的行业互联网目前已发展成为深入社会大众的互联网。上网人数持续增加,2004年上网人数达9400万,预计2005年这一数字将达1.2亿,互联网上各类应用的商业运营模式也正在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则是网民身边最便捷的应用。而突破电子商务信任“瓶颈”的关键,是用一种便捷可靠的办法确定交易双方的身份,这一办法就是电子签名。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安全的挑战更是无处不在,电子签名也是如此。所以,网民担心的网络安全问题,是推行电子签名中考虑的主要问题。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在国内外电子签名中广泛使用的非对称密匙加密的数字签名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使用这一技术签名后对签名以及经签名的特定数据电文的改动都是能够发现的。到目前为止,不管是从国内还是国外的使用情况来看,还没有发生过盗用或者冒用的情况。

  从实际生活中传统的手写、印章认证方式经常被冒用来看,电子签名其实更加可靠,也更安全。我国目前从软件、硬件到人员素质都达到了电子签名法所要求的水平,实施这部法律我们已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保障。

  一部法律不是“万能药”,但创造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环境却是根本。这部法律确立的“技术中立”原则,只规定了作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应该达到的标准,没有限定使用哪一种技术来达到这一标准,这也为今后新技术的使用留下了空间。

  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目前,我国电子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调查显示,国内网民中,四成以上曾进行过网上交易,2003年的网上购物交易额达到了218亿元,证券投资网上交易量全年累计总量达到1万亿元。与此同时,涉及到网络活动的案件现在也呈日渐增多的趋势,从而暴露出法律上的许多空白。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有助于对电子交易活动进行合理规范和正确引导。(完)(责任编辑: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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