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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贫困孕产妇救助办法 最高报销54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1:30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郭安 通讯员李建)丰台区新村街道怀有身孕的低保对象于某,有望领到最高5400元的生育救助。昨天,丰台区民政局透露,《北京市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暂行办法》已在该区启动,贫困孕产妇到丰台医院、铁营医院等5家定点医院就医,最多可报销5400元。

  据丰台区民政局社救科科长李凤芝介绍,凡是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并有本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明的孕产妇,都可以到指定医院享受自孕期12周至产后42天内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药费、检查费、诊疗费、床位费、材料费、手术费等最高不超过5400元的医疗救助。其中,孕期检查费不超过1200元;正常住院分娩不超过2600元;剖宫产住院分娩不超过4200元(以上费用将随本市实际医疗费用的变化适时调整)。

  据悉,《北京市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暂行办法》出台后,减轻了贫困孕产妇家庭的负担。凡是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可持相关手续,到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经过审批,民政部门就会按照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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