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动迁新增5项公示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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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2:31 新闻晨报 | ||||||||
通讯员胡青云记者陈杰 晨报讯今年本市新开工的拆迁基地公示内容将统一增加5项。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拆迁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市建设交通委和市房地资源局向全市81家拆迁公司下发了相关通知。
去年,上海拆迁公示制度规定,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在拆迁基地范围内设立公示栏,将拆迁补偿方案、评估单位及人员、评估鉴定机构、拆迁公司名称、基地负责人和上岗工作人员名单等应予以公示。 今年全市新开工的拆迁基地,在原有公示内容的基础上,还应当增加5项公示内容。 其中包括被拆除房屋的基本情况,市场评估单价,安置房源情况和使用结果,被拆迁困难户认定条件和补助标准、签约进展情况。而且各拆迁单位可以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增加新的公示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