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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杀人案凶手李桂林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2:58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首席记者冯文战通讯员薛华)3月30日上午11时30分,“3·28”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桂林到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刑警大队自首。他曾于3月28日将本单位会计陈某(女,38岁)杀害后潜逃。

  李桂林现年41岁,2002年从部队转业后到太原某公司当司机。因工作关系,李桂林与单位会计陈某接触较多,并经常在生活上帮助陈某,二人遂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之后不
久,李桂林突然发现陈某与单位某经理交往甚密,觉得受了陈某欺骗。

  3月28日上午,李桂林得知该经理要开车接陈某,遂躲在陈某家附近进行观察。当日下午2时30分,该经理接上陈某后,李桂林打车跟踪。在滨河东路和学府街交叉口,经理停车并上了后排座同陈某坐在一起,十几分钟没有动静。李桂林冲上去发现经理正躺在陈某腿上,妒从心起,用水果刀朝车内的陈某连捅两刀,接着准备捅经理,经理弃车而逃。之后,李桂林开上经理的车拉着陈某沿滨河路北行,途中被后座上的陈某狠狠挠了一把,遂气急败坏地腾出右手掐住了陈某的脖子。此时,轿车因方向失控栽进路边约2—3米深的沟中,李桂林见陈某浑身是血,趴在后座上一动不动,赶紧逃跑。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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