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居民个人购汇业务有调整 审批权明起下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3:0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荣娟通讯员尚楠、乔红林)明日起,以往开办个人购汇业务必须由省局审批的权力将“下放”到市级外汇管理部门。昨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中心支局获悉,我省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从4月1日起做出重要调整。

  明日起,凡符合《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业务及技术条件的全省各地外汇指定银行,均可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各市中心支局申请开办境内居民个人购汇
业务。这意味着,我省各地市将会有更多的银行获得办理居民个人因私购汇业务的权限,全省居民也将有更多、更方便的网点可供选择。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