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典当行准备好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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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3:11 山西新闻网 | ||||||||
东当铺,西当铺,东西当铺当东西。一副对联让我们加深了对典当行业的认识,4月1日起,商务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将施行。新规实施在即,省城的典当行业准备好了吗? 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近20年的时间过去了,目前,全省共有37家典当行,设在太原市的有19家。记者在省城开化寺街、鼓楼街、亲贤街和滨河路上发现,这些典当行
当记者问到这些典当行是否清楚4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规时,这些典当行的相关负责人大都表示知道这个新规。一家典当行的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避了典当行的金融风险,而且提高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门槛,并下调了月综合费率。对中小企业贷款起到了比较好的扶持作用。新规的实施既是一个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挑战,尤其对中、小典当行来说,影响应该不会小。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新《办法》主要在五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调整:适当提高了市场准入条件。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及相应的规模要求,对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做了进一步细化和上调,加强了典当行业务特别是资产比例的管理。对金融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强了管理等。 具体来说,典当行设立的门槛提高了,规定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综合费用减少了,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这不仅有利于减轻当户负担,还可以促使典当行扩大经营,提高服务水平,进而改善行业社会形象。本报记者邓伟强(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